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扫黑除恶丨嘉兴法院扎实推进专项斗争,这份成绩单请您查收
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、省委、市委、上级法院的各项决策部署,围绕“一年打击遏制、两年深挖根治、三年长效长治”的工作要求,紧扣“嘉兴无黑”目标任务,做到“四个坚决”“三个结合”,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向黑恶势力犯罪全面宣战。
中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全市法院年度重点工作,制定工作方案,明确目标任务,形成全面覆盖、全员参与的“一盘棋”工作格局。落实“一把手”责任制,全市法院均成立由“一把手”任组长的领导小组,通过召开党组会、领导小组会和各类专题例会等形式,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。中院加大监督、检查和指导力度,将扫黑除恶作为基层调研的首要任务,确保落在实处、抓到末端。此外,全市法院建立扫黑除恶工作动态直报制度,及时研究解决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、新问题。
02
去年以来,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恶案件44件274人,判决26件148人;中院受理二审涉黑恶案件13件89人,判决12件72人。依法审结省督办的桐乡钱某、海宁张某等涉黑恶案件,严厉惩治平湖金某、嘉善张某等15个涉黑恶犯罪组织,彰显了有黑必扫、有恶必除、有伞必打的坚强决心,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。
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,嘉兴两级法院坚持突出重点打击,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首要分子、骨干成员,严格把握对涉黑恶犯罪分子取保候审、适用缓刑的条件,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4人,占涉黑恶案件被告人总数的25.6%。坚持“打财断血”“打伞破网”联动,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,判处罚金总额1200余万元,2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同时,坚持严守程序规范,认真落实最高法院“三项规程”和罪刑法定、证据裁判等原则,准确把握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标准,既不拔高也不降格,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。
03
建立涉黑恶犯罪线索摸排零报告制度,常态化开展对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“保护伞”线索的摸排工作,做到一案一查、全面覆盖,及时将排查出的涉黑恶犯罪及“保护伞”线索移送公安核查。
创新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坚持“诉源治理”,以“无讼”村(社区)创建工作为抓手,以“万人成讼率”纳入全市平安综治考核为契机,以移动微法院和ODR等智能化平台为撬动,促进矛盾纠纷及时、高效、源头化解,相关经验得到省委、最高法院领导肯定,全市法院刑事案件收案量连续三年实现负增长。
移动微法院成绩单
今年以来全市法院
审判立案6324件
执行立案2872件
证据交换762次
审判文书送达18312次
执行文书送达2723次
终本约谈562次
调解330件
在全市法院开展“扫黑除恶宣传季”活动,发布各类报道150余篇,举办街头普法60余次,悬挂标语横幅80余处,发放宣传手册6000余份,并制作普法宣传片、普法海报等,不断营造扫黑除恶社会氛围。中院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讲“春鹰计划”,与中小学校共建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,开展以防范“校园贷”、远离“校园欺凌”等为主题的巡回宣讲7次。
接下去,全市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精神,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,围绕“一年治标、两年治根、三年治本”工作要求,紧扣“扫黑除恶攻坚年”活动部署,全力以赴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,全力助推嘉兴打造中国最平安城市。
扫黑除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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努力实现“嘉兴无黑”
编辑丨桃渊明
审核丨田舍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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扫黑除恶丨判了!嘉兴中院二审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!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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